第1章
题名:旧故新长 作者:诗无茶 简介: 老婆死后我突然回到了那个他暗恋我而我并不知情的时代。 李迟舒多年来自杀未遂,得益于我一次一次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可我从未料想他离世的意念那么决绝,终于还是在某个没被我盯紧的夜晚从楼上一跃而下。 我没来得及拉住他,只能在他的葬礼上沉睡不起。 一觉醒来,四野嘈杂。 我站在十年前的教学楼里,听隔壁班的人告诉我,李迟舒正在操场上体育课。 - 第一人称主攻流水账 沈抱山x李迟舒 直球腹黑x乖乖笨蛋 自割腿肉的平淡故事 雷者自避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重生,甜文,现代,校园,主攻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抱山,李迟舒┃配角:蒋驰┃其它: 一句话简介:拯救濒危老婆 立意:让自己快乐才是意义 第1章 李迟舒跳楼的消息传来的那会儿我正在写字楼加班。 晚上十点半,整栋楼安静得像棵黑沉沉的老木,只有我这一亩三分地,用灯光给它蛀出个小小的缺口。 洛可打电话过来,声音抖得像筛子,让我怀疑整个城市的电缆在短短半分钟里被一节节切断,才导致她一个字一个字蹦得像筛子:“沈抱山……李迟舒,跳楼了。” 缺口还是那个亮堂堂的缺口,我这个蛀虫却已经眼都不眨地开车在去往市一院的路上横冲直撞——开玩笑的,生命宝贵,这个道理眼下没有一个人比我更懂。 但到底还是在没人的路口闯了两个红灯。 我去到医院,李迟舒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洛可叫我过去坐下,我浑身僵硬,麻木得脑子不认识手脚。耳朵接收得到洛可的话,指头连动都不肯动一下。 “六楼……不知道怎么爬上去的……落下去的时候说是碰到什么东西缓冲了一下……送过来人已经不清醒了……” 我忘了那晚自己在icu外头等了多久,也忘了牌子下的灯是从什么颜色变成什么颜色,我甚至忘了李迟舒被推出来的时候脸上的五官是什么模样——不对,我就没看到过,他整个脑袋被包得很齐全。 我只记得自己在他的病床前送走很多个日出日落,那段记忆模糊到空白的日子,偶尔也想过写字楼的灯后来有没有人去关。想过几秒,看到病床上的李迟舒,我又觉得,去他大爷的,管你关不关,老子有钱,太阳关了都行,别把李迟舒的氧气罩给关了。 阎罗王来了也不能关。 最后不是阎罗王关的,李迟舒自己扯的。 真给老子无语死。 李迟舒不想活了,这也不是第一次。 他吃过药,割过腕,甚至试过在门把手上勒死自己,种种罪行,罄竹难书,但凡我摄像头安少一点就叫这王八蛋得逞了。 这回他聪明,天台上跳下去。我去他大爷的,谁能把监控安天上啊? 狗比。 哪天我问问造航母的,谁能给我捎一个上去。那以前用不到,以后他死了总能用到。 ……算了。我能有那本事,我还能让李迟舒变成现在这鬼样子? 说起这个,其实有天晚上李迟舒醒过一次。不过现在我也不确定那到底是我的梦还是他真醒了。 我记得他先是睫毛动了动。 李迟舒的睫毛很扎眼,又密又长,一双眼睛别提多漂亮,芭比娃娃似的。以前害羞的时候稍微一低头睫毛就把他眼珠子遮住了,我瞧不见他什么神情,每次我都得低头去看,我一看,他就躲。等他耳根子红了我才后知后觉,噢,这人又不好意思了。 我这辈子,对李迟舒总是后知后觉。 后知后觉他独自喜欢我许多年,后知后觉他生了病,后知后觉他在吃药,后知后觉他病得很严重,后知后觉他想死很久了。 他得的这个病,民间有很多通俗说法,有说这叫富贵病,有说这叫闲气病,还有说这叫艺术病,什么意思呢?得这个病的,艺术家居多。 对对对,就是那个,学名叫抑郁症。 这不是我们家李迟舒要碰瓷儿啊,我得正名一下。这病确实流行,他不是爱追逐潮流的人,一件白T都能穿三年,他哪知道什么叫过时呢。 他就是单纯地得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得的。 就有天他坐在家里沙发上等我回家,看着桌子上那把水果刀,突然想给自己来一下。 这是我第三次发现他想自杀的时候他告诉我的。 扯远了。 那晚上李迟舒醒过来是怎么个情况呢?我太清晰了。 那短短的一分钟是我那么长时间模糊的回忆里最为清晰的一部分,我连他脸上那氧气罩呼气吐气了几下都能数清楚。 所以我觉得清晰至此,那一分钟应该不是梦。 他睁眼那会儿还挺纠结的,睫毛抖了几下才睁开。一睁开,就瞧见我盯着他。 他好像不意外,就拿以前无数次看我的眼神对付我,平平淡淡,似笑非笑的。 我在他耳边胡咧咧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后背藏着花要送他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偷偷在手臂上纹了他名字的时候他这么看着我笑,我发现他偷偷吃药的时候,他也这么看着我笑。 如今要道别了,他还这么看着我笑。 他是这么笑的:睫毛先簌簌动几下,接着眼睛就弯起来,然后才稍微扬起纱布底下露出的那个嘴角,眼里水汪汪的,灵动得很。 那笑就像再说:好啦,沈抱山,你别生气啦。看在最后一面的份上,你别总对我摆臭脸啦。 他一笑,我就往顶上瞪天花板。 泪珠子还是哗啦哗啦往地下滚。 医生说他内脏摔坏了,没救了。也就这几天了。 我低眼看回去,李迟舒笑得更讨好了。 他笑了大概有一会儿吧,我脸色没那么差了,看见他说了几个字儿。 其实李迟舒早就说不出话了,能说我也听不见,但我懂点唇语。 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学唇语的,大概是他第二次自杀未遂那会儿。有天莫名其妙就在网上搜课程了。 从第一次查资料,搜网课,做完功课,选了个口碑最好的班准备付钱的时候大梦初醒,惊慌失措地把页面关掉,到最后认认真真挑课,一丝不苟学起来,也就那么几天。 我那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后来想想,应该是在身体里某根比我大脑所意识到的更爱李迟舒的神经驱动下完成的这个举动。 那根神经,或许是过去某年李迟舒悄悄移植到我身体里的,竟然比沈抱山自己还先意识到李迟舒会有这么一天。 他说:沈抱山,回家。 听起来很浪漫是吧,像在说要我带他回家。 所以说他李迟舒为什么爱我呢,因为我才听得懂他的话。 他不是要我带他回家,是我要自个儿回家。 我歪着脑袋看着他。 他还冲我笑,笑得腼腼腆腆的,带着点讨好。 脑袋都快摔裂了还笑得出来呢? 这是我这辈子最后一句骂他的话。 那晚上我第一次在他出事后回了家。 我坐在客厅的地板上,什么也没干,窗台外是他上个月栽的栀子花。六月要过完了,栀子花也快谢了。 黎明那会儿我迷迷糊糊睡着了,很奇怪,以前守着李迟舒可以通宵不睡的人,偏偏今天晚上睡着了。 后来我做梦,梦里听到敲门声。 是李迟舒才有的敲门声,慢慢的,敲三下,等几秒,又敲三下。 我忽然从梦里惊醒,客厅灯还亮着,我死死盯着门外,却没听到敲门声了。 转过头,栀子花落到了窗台上。 我看着那朵栀子花静默许久,说,李迟舒,我不送你啦。 第2章 李迟舒是这样:瘦高白净,沉默寡言,克制而礼貌,带着点骨子里的自卑,读书时候就是老师会拿着成绩当面夸,背面提到他就摇头的“书呆子”。对谁都轻声细语,连发完火都要先来一句“抱歉”——总之大多数中国传统家庭里父母不在身边的优秀留守儿童是什么样,他就是什么样。 我呢,我叫沈抱山,你别看我说话拽得二五八万,我是个正经人。 出生勉强算得上富贵,这是拖爹妈的福。家庭和睦,属于先天优势。成绩也不差,高中那会儿,李迟舒年级第一,我就年级第二吧,偶尔混个年级第三四五开外,看心情。我比他人缘好,属于老师同学里边都挺受欢迎那种。 也是,不然李迟舒怎么会悄悄喜欢我十年。 现在算起来我和他认识得有十几年了,不能说认识吧,高中那会儿李迟舒在我这里的概念层面也就一个名字,属于知道年级上有这么个人,可他从我身边经过我都认不出来的程度。 毕竟,我那么个吊上天的王老五,眼里装得下谁啊。 面子功夫还是做得全的,对老师礼貌热情,同学堆里也混得开,其实心里觉得谁都不如我,觉得沈抱山就是这么个天上有地下无的一个人。 现在真正天上有地下无的,只有他李迟舒了。 沈抱山,拽个几把啊拽。 李迟舒的葬礼没人来,他爹妈死在比他现在更年轻的时候,工地上水泥砖砸下来,砸垮了一个家的脊梁骨,他妈跑去闹,闹到最后跳楼,这么大个儿子,七岁起就和寥寥无几的抚恤金作伴了。前年我才和他一起送走他痴呆多年的外婆,他的同事我没通知,朋友,这么多年,我没听他说过他有什么朋友。 我倒是先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到底没想到会这么冷清。 至此我才明白,我来得太迟了。 沈抱山这棵树不管有多茂盛,终究救不了李迟舒贫瘠的一生。 我西装革履地坐在他的遗像边,看着这张黑白面孔默默细数,这些年,沈抱山错过李迟舒的每一眼。 我和李迟舒,十五岁进入同一所高中,我读二十一班,他在二十五班,如我前头说的,高中三年,我对他没有任何印象。 那时候的沈抱山心比天高,觉得一个人,可以在某一方面比他优秀,但不可能有人,各方面加起来都比他优秀。 所以他从不把李迟舒这三个字放在眼里。 可据李迟舒所说,他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更早认识我。 我问他有多早,他总不肯说。 后来再有印象是大学。我是个哪有热闹就往哪凑的,读了建大,还没开学第一件事儿就是加老乡群。 开学团建,私底下聚餐,听人说起隔壁建工院还有个同省的,叫李迟舒,长得挺好看,但性子孤僻,不在老乡群里边。 我大脑一热,找了高中同学要他联系方式,微信申请一发过去,五分钟后就同意了。 我甚至连招呼都懒得打,想着发申请的时候备注了名字,他李迟舒不知道我是谁又怎么会直接通过。 所以我说:来吃饭。 他过了会儿问:什么? 这时候我一开始的热情已经消失殆尽,百无聊赖地回他:老乡群团建,三号门门口,等闲老火锅,来吃饭。 他没有动静了。 过了半个小时,竟然姗姗来迟。 可他性子就不是能热场的人,坐在边上,只会埋头吃,大家说什么他都不接话,夸他他也只会红着脸笑笑,只有我问他喝不喝啤酒的时候点了点头。后来李迟舒告诉我,那顿饭他吃得很难受,感觉自己很多余,还很败兴。 我问他后不后悔去了。 他想了想,低头笑着说,再来一次,他可能还是会厚着脸皮去。 那是我跟他人生轨迹的第一次交点。 当时的李迟舒,已经暗恋了我四年。 再往后就是大二,用现在的话来说,我活脱脱一个社交悍匪,八杆子打不着关系的别的院的人放我联络网上都能找出点关系。 那时候我建工院一朋友找到我,托我帮点小忙。大概意思就是他们小组以前因为不配合活动,得罪过校学生会的几个干部,结果现在院里有事,得传点文件到校学生会里边审批,那群人肯定不给过,问我能不能帮忙跑一趟。 学生会那帮子,那个鸡毛当令箭的,屁大点事儿都能跟人结梁子。我本来不想惹这一身骚,就先问他们组有几个人。 那边一报,说有个李迟舒。 我脑子一抽,答应了。 过了几天,李迟舒在和我成为微信好友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第一次主动联系我,说为了谢谢我帮忙,请我吃饭。 我以为是他们小组商量的,于是就跟他定了时间地点,第二天到那儿,就李迟舒一个人。 他没解释,我也就不问。 这小子吃饭是真吃饭,认认真真点了五个菜,酒也不喝,两杯白开水灌下去,哼哧哼哧塞了两碗饭,我就坐他对面,看他闷头憨吃,吃完结账,一气呵成,杯都不带跟我碰一下,半个多小时下来跟我说的话一只手都能数完——还得加上吃完饭以后那句“拜拜”。 我俩在一起之后回忆这事儿,他告诉我那天他撑得半晚上没睡着,凌晨一点起来去校医院买了两盒消食片,回去在位子上坐到天亮才勉强舒服点。 主要是因为他微信上给我发的那句“有时间吗,周末请你吃饭”这一句话,已经压榨完他积蓄许多年才敢孤注一掷的所有勇敢了。 哪里还有胆子抬头跟我聊天。 再往后其实顺理成章,大学期间我跟他不咸不淡,偶尔你来我往,毕业了我先找到工作,后来一聊天发现他工作的地儿离我挺近,我俩一拍即合租了房子,下班经常一起吃饭,不管我什么时候问他他都有时间,除此之外他只要不睡觉似乎都在疯狂地挣钱。 直到有天他们聚餐回来,李迟舒喝得酩酊大醉,两眼微红敲开我的房门,说他存款有三百万了,问我要不要试试和他在一起。 我没想过钱的问题,三百万对我而言不算什么。可那对从小一无所有的李迟舒很重要。 他总觉得自己与我是云泥之别,而他通往我的天梯,唯一搭起来的办法就是金钱。很多很多的钱。 这时候距离我认识李迟舒已经过了十几年。 离他离开这个人间,还有三年。 我不明白是什么让他的病突然爆发,兴许就是我的应允,应允他和我在一起的这个请求,让他心里那根紧绷的弦乍断,自此过往的所有压力和痛苦都溃然决堤,腐蚀了他本就空白的精神世界。 起先是他整个人变迟钝了。总懒洋洋的,不愿意吃饭,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起床。 偶尔会拿着手机浏览过一些旅游推送,对我说:“好想去普者黑啊。” 他说这话那会儿我正对着电脑赶方案,想也没想就点点头说:“好啊。” 过耳即忘。 等再想起来是很多个月以后的冬天,我问他:“上次不是想说去普者黑?” 他笑着摇摇头:“算了。” 接着没多久,他开始感觉身上有些地方莫名其妙地痛。 有时是胳膊,有时是背,有时是大腿。 兴许这时候他病得还不是很严重,愿意告诉我。我带他去医院体检,检查不出问题。 我说不行,换家医院,他拉着我,说:“算了。” 与此同时他开始怕黑,整夜整夜地失眠,吃不下饭,整个人都在暴瘦。等我发现他在偷偷吃药的时候,李迟舒已经瘦到一百一十斤了。 一米七八的人,只剩下皮包骨头。 再后来。 再后来的这天晚上,我抱着他的骨灰盒嚎啕大哭,沉睡在空无一人的葬礼礼堂。 - 被上课铃声吵醒那会子我还以为自己在做梦,要么就是在过走马灯。 班里聒噪得很,一个个都在往门外走,前边有几个人换了球服,我估摸着这梦的场景是体育课。 但总而言之我只愣了两秒,就撂蹶子往二十五班门口冲了。 冲到李迟舒班上,班里人走个精光。 里头阳台有个男的拍着俩篮球走出来,我瞧着有点眼熟,但记不起名字了。 我问他:“李迟舒呢?” 他显然有点吃惊,不知道是吃惊我找李迟舒还是吃惊我突然跟他说话。 我又问:“李迟舒呢?” 他怔了怔:“楼下……上体育课吧。” 我想起来,高三上,我们两个班有同一节体育课。 我老找他们班的一起打球来着。 我听了就要跑。 那男的把手里一个篮球扔给我:“你的球!” 我抱着球一步三阶地跑,跑到操场跟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路过篮球场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但不是李迟舒的声音。 那边又喊:“沈抱山!这儿呢!你干嘛啊!” 我看了一眼,是蒋驰,叫我过去打篮球。 我没搭理他,这狗日的就一直喊。 还跑过来把我拉过去。 拉着拉着我就看到李迟舒了。 隔着个网球场,小兔崽子靠在没人的乒乓台上背英语单词。 我把蒋驰甩开,顶着刺眼的太阳,直勾勾往那个乒乓台走过去。 李迟舒还是那样,一件白T,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的帆布鞋,指甲剪得很短,头发很多,有点长了,低着头,额前的碎发快让我看不见他的眼睛。 我越走越慢,走到离李迟舒还有几米远的时候,我鬼使神差把手里篮球一抛,正好打落在他脚边上。 李迟舒的脚动了动,接着他抬头看过来。 我长长吸了口气,冷下眼注视着他。 “你好啊,李迟舒。” -------------------- (本书来自:B站一 颗柠 檬 怪 www.yikekee.top 日更小说广播漫画腐剧,本作品来自互联网,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3章 他先是愣怔了几秒,接着把腿站直了些,同时把手里的小簿子合上,无措地看着我。 我其实忍得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但我走不动。我心跳快得手脚已经不听使唤了。 这可是活生生的、十七岁的李迟舒。 过了大概有几秒——极其漫长的几秒,他先反应过来,说了声:“你……你的球。”接着就弯腰要去捡球。 我的身体在这一瞬间觉醒,跨一步过去想先他一步拿球。 随即一个踉跄。 李迟舒反应快,捡球的手伸到一半立马往上一抬扶住了我。 ……完蛋。 这可是我老婆。 这可是,正在,暗恋我,的老婆。 万一他觉得我不帅了怎么办。 我心里乱七八糟,在李迟舒把我扶住的三秒里这个完蛋的想法占据了我身体最大的空间。 最终在他要把手拿开的那一瞬,我反手抓住他胳膊:“昨晚睡得怎么样?” 他又是一愣:“……什么?” 在帅与不帅之间,我还是更关心李迟舒的身体。 “昨晚睡得怎么样?”我的掌心感知着他小臂的温度,借无理之心行不轨之事,始终牢牢握着他不肯放手,目光也凝在他脸上一动不动,“有没有耳鸣?有没有胃疼?” 李迟舒在离世的前两年,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晚睡觉前都会在床头放一杯苏打水。 起先我以为他只是口渴,后来我发觉每个清晨六七点的时候,他总会现在床上辗转一会儿,接着坐起来喝水。有好几次,我醒来撞见,都会阻止他,把他手里的水杯拿走,从客厅给他换一杯温水。 后来他才告诉我,他那杯子里装的是苏打水。 因为清晨总是胃疼,他觉得在那个关口多喝苏打水就好,但其实无济于事。 我察觉不对劲后还问他有没有别的症状。 他沉默一会儿告诉我,在我有事不回家的晚上,他一个人睡觉,会有一点耳鸣。 李迟舒是个习惯把十分痛说成三分的人,如果他真的只是有一点耳鸣,他会告诉我什么事都没有。如果他已经耳鸣到会告诉我,那症状一定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我那时说要带他去看医生,他立马改口说其实根本不严重。 那段时间我忙于手上一个项目的收尾,因为不太放心,所以悄悄在房间安了监控。 原来每个我不在家的日子里,李迟舒几乎没在凌晨四点以前闭上过眼。 他在黑暗中一遍一遍翻来覆去,有时会坐起来,有时躺下去用被子盖住耳朵,实在受不了会去别的房间走两圈,回来戴上耳塞。我想这都是他长时间的耳鸣导致的。 一直这样被折磨到凌晨三四点,他会蜷缩在床上稍微安静下来——应该是好不容易入眠了。可大概六七点左右,他就再次不安分地醒来,拿起床头冰凉的苏打水一口一口地灌进胃里。 我坚持要带他去医院做检查,一套流程下来,医生说只是贫血,胃没有大问题,开了些精神药物,叫他压力不要太大。 李迟舒的样子看起来没有很意外,只是在踏出医院那一步转头笑着问我:“这下可以把监控拆了吧?”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我拗不过他,拆了监控又放心不下,只能每天尽力在深夜加班过后坚持回家守着他睡觉。他虽然没明说,但我在家的日子里,李迟舒入睡显然比一个人时要容易得多。 他是个半点不愿意多麻烦别人的人,可那两个月即便看出了我的疲惫,李迟舒也没有反复地拒绝过我回家的行为,我想是因为他的身体状况真的把他逼到了很需要我的地步。 就在我做好放弃下一个项目专心陪他休养半年的时候,偏偏他又恢复了头几年疯狂工作的生活模式,对我所有放下工作出去散心的劝说都拒之门外,如今想想,说不清是不是故意的。故意不想让我做出牺牲,所以先我一步在他和工作之间替我做出了选择。 如果我当初态度再强硬一点,李迟舒会不会晚些离开? 沈抱山,你可真是个蠢货。 我盯着李迟舒,一本正经要听他的回答。 他大概觉得我莫名其妙,不动声色地想把胳膊从我手里抽走:“没有。我睡得很好。” 装得可真像。 还好二十五岁的李迟舒告诉过我他暗恋了沈抱山整个高中时代,不然我还真看不出来。 我一把往前把他逮得更紧:“吃饭了吗?” 他彻底怔了:“现在,才第三节课。” “那就是没吃,”我说,“中午一起吃饭。” 李迟舒猝不及防,估摸是大脑宕机了:“不……不用……” “你手里拿的什么?”我挨着他靠在乒乓桌沿,“给我看看。” 他的思维很听使唤地跟着我走,把小簿子拿起来:“单词本。” 我心不在焉翻着:“背几单元的?” 李迟舒说:“这个不是按单元分的……” 话音未落,那边蒋驰好死不死又开始嚎:“沈抱山!干吗呢!” 李迟舒张望过去。 我装作没听到:“那你背到哪儿了?” 李迟舒又把视线落回我手上的页码:“呃……就是……” 蒋驰阴魂不散:“沈抱山!过来啊!” 我把单词本翻到有折痕的那一页,“这儿?” “不是,”李迟舒说,“还要后边……” “沈!抱!山!” “……” 李迟舒过意不去,又抬脸看向蒋驰那边。 我闭了闭眼。 ……这个老六。 李迟舒欲言又止:“蒋驰……” 我把书放回他手里,起身往那边走:“你先背吧。” 走了两步才想起回头叮嘱:“注意眼睛。” 保护李迟舒要从娃娃抓起,免得这个人二十几岁就顶着副一千多度的眼镜。 蒋驰千呼万唤终于把我喊过去了,一开口就问我:“那人谁啊?” 我把球丢给他:“你嫂子。” 蒋驰:“什么?” “李——迟——舒。”我转过头对着他,加重语气,“二十五班的,年级第一,有那么难认吗?” “哦李迟舒啊,”蒋驰拍了拍球,做了个投篮的姿势,“我没看清,你说名字我就知道了。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你听成什么了?” “听成你说我嫂子,”蒋驰嘿嘿笑,“吓我一跳。我就说那是个男的嘛。” 我凝视他片刻,思考自己是怎么跟眼前这傻大个儿做了二十几年兄弟的。 最后把原因归结于我们两家别墅挨得近,关系从穿开裆裤起就注定了,实在没办法。 “今儿说好晚上去你家地下室打球啊。” “不行。” 蒋驰:“为什么?” 我哪能知道为什么,但我肯定要跟李迟舒待一起。 “……我家篮球场爸要用。”我随便编了个理由,“改天。” “你爸怎么老这样。”蒋驰嘟囔,“那明天?” “再说吧。” 打球前我又朝李迟舒的位置瞄了一眼,正对上他默背单词时无意间扫过来的目光。 “眼睛。”我用唇语对他说完这俩字,又用手比了比。 也不知道他看没看懂,只是慌慌忙忙躲开了我的视线。 第4章 下课前先集了一次合,我和李迟舒隔着半个足球场,体育老师下课哨子一吹,我就往那边窜。 ……然后被蒋驰拉住。 “再打会儿啊,今天不跑操,离上课还有半个小时。” “不打了,有事。” 我突然瞅见蒋驰裤兜里的饭卡。 “你饭卡给我用用。”我把我的掏出来,“你用我的。” 蒋驰一边跟我换一边嘀咕:“干嘛呀?” “别问。”我把卡揣兜里,头转向出口,飞快地在二十五班冲散的人流里寻找李迟舒的影子。 蒋驰问:“球还打不打?” 我摇头,找着李迟舒了,抬脚就要走。 蒋驰冲着我喊:“那我叫别人了啊。” “你叫吧。” 李迟舒一如既往独行在人潮里,阳光太强,他微低着头,耳后晒得发红,手里拿着单词本,看几眼,时不时仰头默背一下。 我到围栏边捡起自己的外套反手拎在肩上,走到他身边才出声:“说了叫你注意眼睛。” 他蓦地抬头,我趁机把单词本从他手上顺过来。 “吃饭没有?” 李迟舒沉默了一下:“……你问过了。” “啊问过了……”我抿了抿嘴,“可是我饿了,你能不能陪我去三楼吃饭?” 禾一中学校食堂有两栋,差不多的配置,三层楼,一楼是最便宜的普通食堂,一个荤菜顶天只要一块六,素菜几毛,一顿饭下来基本上没两口肉。二楼稍微好点,菜也贵点,荤素均衡,一顿下来也就十块左右,学校大多数学生吃饭都去那儿。三楼则属于外来承包商,什么菜式都有,小煎小炒,火锅干锅,偶尔还有西餐什么的,相应也更贵,去一趟少则二三十,多则上百,属于多数人偶尔想要改善口食去的地方。 高中三年,我没下过三楼吃饭,而李迟舒——据他多年后跟我回忆,他从没去过一楼以上的食堂。 不过这对他而言似乎并不算什么,他一生中没来得及尝试的东西实在太多,那些只限在青春里得到才有意义的事物,譬如童年一块五一根的冰棍,食堂三楼别致的饭菜,地下超市新鲜的盒装水果,不在最渴望也最难能的时候吃到,再过十年入口,纵使那时的李迟舒能买千份万份,也尝不出年少时梦寐以求的味道。 此时他略显迷茫地望着我:“我……陪你?” 我知道,眼前跟他几乎没有过交集的沈抱山今天在他面前表现出的亲密态度未免过于突兀,可这已经是我能忍的最低下限。如果现下的重生不过是个梦境,我不知何时梦醒。而我还有好多事要带他去做。 人的一生再短也有数十载,我在优渥的物质条件下虚度近三十年,第一次感到时间竟然是如此难以掌控的对手。 但我还是勉强给自己找了个敷衍又让他无法反驳的理由:“蒋驰他们要打篮球,没人管我。” 我忽然说:“你陪陪我嘛。” 示软是个很不错的手段,从这往后的很多次我对此也愈发驾轻就熟,善于用各种可怜面目来拿捏骑虎难下的李迟舒。 果不其然,他纠结了一秒,低下头说:“好吧。” - 由于没到饭点,这会儿来食堂三楼的人屈指可数。 我买了两份咖喱鸡饭,推了一盘到李迟舒面前。 他立马说:“我不用。” “我买都买了。”我把勺子递给他,“你陪我吃嘛。” 李迟舒读大学以前不知道咖喱是什么味道。 听起来很夸张?第一次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反应: ——“怎么可能?!” 可是他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笑着说:“真的。” 那样的笑不会让你觉得你冒犯了他,但也不会表现出任何一点玩笑的意思,李迟舒就只是平静地告诉你:他真的没有吃过咖喱。 他的读书时代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念书,其次就是省钱。拼了命地念书,拼了命地省钱。一分最好掰成两分用。在不被饿死冻死的情况下,为口腹之欲多花一毛都是浪费。 我记得他告诉过我的一切,唯独忘了学校三楼的咖喱真的很辣。 李迟舒吃进第一口就被辣得满脸发红。我赶紧起来买水,可三楼只有饮料。于是我问:“要雪碧还是芬达?” 他在被呛得说不出话的情况下还能在两个饮料窗口来回打量。 李迟舒眼珠子一转,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在猜哪个更便宜。 我径直去了窗口,刚好后厨拿上来不辣口的橙汁,一端到李迟舒面前,他仰头喝了大半。 我又买了份不辣的土豆牛腩,往他盘子里匀了一些白米饭,帮他把菜拌到饭里。 “谢谢,”他乖乖等着我拌好,直愣愣的,“这些多少钱……你下次刷我的卡……” “刷什么刷。”我说,“这是蒋驰打篮球打输了答应请我吃的,不吃白不吃,你难不成还要还给他?” 说完我把卡亮出来。校园卡上,蒋驰大头照的笑容里透露着一股清澈的愚蠢。 李迟舒不再说什么。 我又问:“下个周末小长假,你有没有安排?” “安排?”他反应了一瞬,摇摇头,“应该就去教室自习吧。” 李迟舒的家离学校不远,但是他一年四季都在住校,除了寒暑假很少回家。家里没人,唯一的外婆在他父母出事后精神和身体都变得不太好,常年住在养老院和老头老太太打堆,独善其身都是难事,遑论照顾李迟舒了。 我埋头吃饭:“那你能不能跟我去个地方?” 想着他最紧着他的学习,我又马上补充:“不耽误你做作业看书,就跟我去那儿,你该干什么干什么,没人打扰你的。” 他没怎么吭声。 过了会儿问我:“你家?” “不是。” 其实我都没想好去哪。 他试探道:“有你别的朋友一起吗?” “没有,从头到尾就我一个。” 李迟舒似乎松了口气。 他在这个年纪不太擅长跟陌生的同龄人打交道,尤其是我那一堆家庭过分优渥的朋友,人人身上都带着何不食肉糜的天真,那样的天真反而使李迟舒生出需要照顾对贫穷一无所知的他们的小心。 比如有一年聚会,李迟舒讲起他五六岁,第一次跟着父母到打工的地方看他们做蜂窝煤,蒋驰咧着个嘴问:“蜂窝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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